关于开展部分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复核及隐患排查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05-22浏览次数:10

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学校聘请实验室安全专业评估机构,对渉化类、特种设备类等重点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复核和隐患排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范围

2025年5月23日—5月26日

学院

实验室(间)

检查地点

协同科研中心

58

东苑16号楼全部、北苑动物中心、东苑5号楼4楼、5楼、纳米分析中心

健康与公共卫生学院

1

南苑21号楼201

药学院

10

南苑8号楼全部5楼 +306室

医学技术学院

1

北苑3号楼502

医疗器械学院

8

东苑5号楼201室、东苑6号楼411、408室、检测所5间2级实验室

基础医学院

2

北苑3号楼3118和3116室

总计

80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内容:

安全评估机构对实验室进行专业的安全隐患检查,参考标准为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年)》。

对实验室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标准复核(渉化类、特种设备类实验室),参考标准为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二)检查方式

检查组将深入实验室现场,实地查看实验室的设施设备、环境条件、安全状况等,并与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了解实际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对于安全评估机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对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