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附属卫校:
寒假和春节将至,根据教委和学校对实验室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实验室排查工作。各学院、部、中心、附属卫校要在前期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本部门实验室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统计,摸清节假日期间继续开放使用的实验室数量,对实验室涉及的危险源包括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试剂,气体钢瓶,高压、高速、高温仪器设备,及其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物品进行全面排摸,并逐一进行登记。认真检查管理人员、设施设备、工作流程等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即查即改,并制定针对性的假期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落实本部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各学院、部、中心、附属卫校负责落实假期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假期不开放的各类实验室,按照保卫处的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后断水断电并粘贴封条进行关闭。需继续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好备案管理。寒假期间使用的实验室须建立安全责任人实时监管制度,落实实验室值班值守人和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请在2020年1月10前将“假期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及“假期运行实验室汇总表”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梁乐老师处(南苑2号楼110室)。
三、加强实验室重新启用的安全监管。各学院、部、中心在开学前要全面检查假期停用的各类实验室设施和场所,检查合格排除隐患后方得重新启用,并要加强启用后的安全监管,必要时加大巡查的频次和密度,严防次生意外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