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未按学校采购时间节点要求执行的部门(第二批)

发布者: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发布时间:2017-04-30浏览次数:149

 

  

各部门:

根据学校采购项目时间节点安排:截止2017-4-28有以下部门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购单。

招投标项目

归口/申报部门发展规划处/基础医学院、药学院; 科技处/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信管学院;教务处

集市采购项目:学工部

  

以下部门未按规定完成自行采购项目

归口/申报部门

科技处/护理学院、医疗器械学院、影像学院、信管学院;教务处、学工部

  

  

附件:

2017年未按学校采购时间节点要求执行的部门及其项目(截止2017-4-28).xls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7-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