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资产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因近期学校部分部门和人员调整,为保障学校教学和办公的有序开展,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特通知如下:
1、凡学院和职能部门资产管理员有变动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资产管理员的变动情况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并按规定做好部门资产的登记移交工作。未按规定报备或未进行资产移交的,年度资产工作考核时作为扣分项目。
2、凡学院和职能部门如有需要报废的设备请先填报固定资产报废单,总金额大于等于10万元的,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切勿擅自搬运、处置。
敬请配合!谢谢!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