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预算经费项目中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发布时间:2018-03-01浏览次数:1253

关于做好2018年预算经费项目中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职能部、附属卫校:

    115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已提前启动了18年学校政府采购预算工作中非财政拨款资金、进口设备审批申请等相关工作。

现根据市教委财务处228日发布的2018政府采购预算调整通知的相关要求,再次请各学院、职能部门详细梳理列入2018年预算的各类经费项目、代编预算等中有关政府采购的物资、工程及服务内容于下列情况的,请在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申报给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一、部门预算内指标调整申请。2018年涉及采购指标调整只能发起采购目录变更和采购方式变更的申请(包括退出或者新纳入采购),金额以及项目名称不能更改。科技处、规划处如有调整应在201836日前统一向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交书面及邮件申请(附表:部门预算内指标调整申请表)。

二、部门预算中非财政拨款资金。具体包括返还的教育收费、中央专款、市教委历年拨入的专款,自筹资金,使用上述资金的学院及部门确定资金来源(医学院或卫校),应在201836日前(参照115日通知,时间缩短3天,已递交资料的部门不用重复递交)将确定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货物、服务≥20万元、工程≥50万元),且已确定资金来源、预算金额、项目名称(批复下达后不能修改)计划清单(附表:部门预算中非财政拨款资金政府采购申请表),以书面及邮件申请形式提交至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在采购平台生成临时编号,确定采购方式。

三、进口设备审批申请。2018年度所有资金来源采购的设备中,需要通过招标形式购买进口设备的,请按照附件2的要求填写《进口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与《进口产品申请表》,各学院、部门应在201832日前(参照115日通知,时间延长2天,已递交资料的部门不用重复递交)交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做好进口设备论证后,统一向市教委申请。原则上一年只申请一次。为避免项目遗漏,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事,并向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交书面及邮件申请(附表:进口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进口产品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四、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这是指采购品目挑选正确,但是集市采购平台的货物不能满足单位需要(请注意*集市采购转集中表中要按照模版写原因,包括通用标准,现在采购的货物一定是单价超过标准的,用于教学科研的),各学院、部门应在201836日前向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交书面及邮件申请(附表: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表)。

五、单一来源项目申请。这是指采购项目预算达到20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但经过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后只有唯一供应商,各学院、部门应在201836日前向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交书面及邮件申请(附表: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

六、线下采购申请。2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需要在住建委平台上招投标的项目需要申请线下采购(请注意*:竞争性磋商项目今年开始都可以线上操作,不需要申请线下采购),各学院、部门应在201836日前向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交书面及邮件申请(附表:项目线下采购申请表):附件1:部门预算内指标调整申请表.xls附件2:部门预算中非财政拨款资金政府采购申请表.xls附件3:进口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xls附件4: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表.xls附件5: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xls附件6:项目线下采购申请表.xls进口产品申请表.doc







     联系人: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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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8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