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部门: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资〔2019〕1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促进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健康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上海健康医学院固定资产自主处置实施办法》的规定,为了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切实开展好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拟对全校的待报废资产进行清理处置。现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待报废固定资产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均属于有账有物的资产。
2、申请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应符合沪财资〔2019〕16号文对于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的规定(附件一:市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未列举的其他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仍按照10年执行。
3、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但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4、待报废资产标签内容必须与实物相同。
二、请梳理统计本部门资产,于3月31日16:00前将(附件二:《待报废固定资产清单》)电子版发至zenggx@sumhs.edu.cn。
我处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待报废固定资产清单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分批进行处置,具体要求我处会联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
联系人:曾国新,联系电话:65883395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