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学校准封闭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中心)要安排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对所辖实验室的巡查,做好巡查记录情况并存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做好实验室“防火、防水、防电、防盗”等工作。
二、除了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实验室要注意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关闭好门窗,并贴上封条;因工作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需做好实验室进出人员登记及值班记录,各学院(部、中心)要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三、学校准封闭管理期间,实验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防疫工作要求,做好实验室防疫工作,在实验室里的每位师生都应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护自身和他人健康。每天对实验室环境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实验室环境干净清洁。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4月4日